前不久,虐心般看完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。
好的故事就像好的风景一样,你总能记住一些关键的情节,从而顺其自然地,自己引着自己,扑向事实和真相。偶尔瞟一眼,无论窗外还是卧室的某一个角角落落, 都会产生某种奇怪的作用。通过多数正相关的叠加,人可能就会更加厉害起来,走起路来,也可以生起风了。
活着和电影一样,从头至尾,生吞活剥了福贵看起来并不福贵反而是很多凄惨的人生。正如一些自序里面说到的,活着是从第三人称去走进,而当锁定第一人称, 我们无限接近那个现实中当福贵当时候,就像田间坐着一个老人,挨着旁边当老牛,给你缓缓道来一个深远的故事一样,你听得入迷,就要哭了。而我们不能接受 这种压缩时间造成的成倍恐惧感,也不能接受这些现实的同时,当事人也许并不一定会太悲观。每个阶段其实真的是不幸的,只是福贵自己还是静静地走过来这一 生,就好像在讲一个传奇一样。
把碎片的故事,悲伤,清晰地,慢慢撕开,就像家常便饭一样,我是很佩服余华老师的文笔的。就像一盘很好吃的菜,一部好电影,多少年后,你总能记得里面的 情节和当时激动的几行泪。
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结尾似乎有些仓促,不过人老珠黄,故事还是要结束的。卖血其实只是一个途径,也许真实反馈了某个年代的缩影。记得小时候,电视上就经 常看到类似卖血赚钱的,甚至有卖器官的。无论是卖血还是卖苦力等,就像用过的东西,就像时间一样,一切都回不去了。即使你总是幻想,假如有一天,可以怎 样怎样。
我们每个人带着哭声来到了这个世界,天地间多了一个无所谓的生灵。每一次成长就像卖血一样,永远都回不来了,有可能为了后来的发展,有可能是许多次地偶 然,方向变了,人生的旅途,帆船的航向越来越窄了。现实中,也越来越世故了。常常,总有人想自己还要是个孩子,开心地善待这一切,不懂的,好吃的,统统 拿下,躺在温暖舒适地摇篮里,早上早早地起床,看着大人们咯咯笑,露出浅浅的酒窝,就抓啊,挠啊,抢啊,然后向大家展示自己的战斗成果。
有时候会很喜欢童心,有时候又觉得这里面充满了无理和人性最本质的善恶。你会用第一印象去定格他,然后立马表达这一切,或者内心下个结论。
做个大孩子挺好。做个孝顺、懂事、爱幻想、天真淳朴、体贴的大孩子,做个努力、尊重、鼓励、喜欢很多东西的温柔的大孩子,做个专一、不卑不亢、坚强的进 步的大孩子。
时光真好,如果每一天都是最后一天,我们不醉不归!